2024年10月23日,应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美中心”)邀请,南京师范大学董晓波教授为中心师生作题为“中国法律形象西语世界变迁与美国的中国法研究”的讲座。中美中心副主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孙雯主持讲座。
主讲人 董晓波
主持人 孙雯
本次讲座聚焦中国法律形象西语世界变迁与美国的中国法。在西方话语世界,中国法律形象经历了从正面到反面的多次反转。讲座以跨文化的视角,引领听众穿越历史的长河,感受中国法律变革的波澜壮阔,提升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建设的认知高度,促进全球法律文化的交流与融合,共同塑造更加公正、和谐的世界法律秩序。
讲座现场
一、中国法律形象在西方的变迁及相关历史事件
董晓波教授剖析了中国法律形象在西方世界的演变。19世纪之前,西方主要通过游记和传教士报告认识中国法律,这些资料大多描绘了中国法律的正面形象,随着研究的深入,中国法律在西方世界的形象逐渐变得复杂且趋于负面。英国工业革命期间,马加尔尼使团访华以拓展市场,其成员之子小斯当东首译中国法典,为西方了解中国法律打开了新窗口。19世纪初,英国国会探讨了对华军事行动,这背后既有对中国法律的深入研究,也涉及茶叶贸易的利益考量,多重因素交织,最终点燃了鸦片战争的导火索。
二、中国法律典籍的翻译与传播及相关影响
董晓波教授探讨了法律典籍翻译的社会影响,通过对比早期与后期译本,揭示了翻译在塑造中国法律形象中的关键作用及西方干涉背景。他指出,译本之间的差异反映了翻译者的目的与意识形态,从而影响了西方对中国法律的理解。例如,1810年《大清律例》的翻译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西方对中国法律的认识,但信息传达存潜在问题,可能威胁司法独立。此外,西方塑造的中国法律形象往往带有偏见,体现了法律东方主义,扭曲中国法律的真实面貌,加深了中西法律文化误解。
三、中国法律研究的国际视角与发展方向
董晓波教授认为,中国早期社会,尤其是儒家思想,对西方产生了深远影响,推动了西方自我改革与汉学发展。美国对中国法律的研究受政治关系影响,而外国传教士与汉学家的典籍翻译研究丰富了中美法律研究的历史内涵。美国学者重视交流互鉴,强调全球史观下审视中国法律的地位与比较价值。为提升国际影响力,中国学者应积极参与海外中国学研究,将法律研究置于广阔的社会文化背景中,揭示中国法律魅力,促进中西法律文化交流,共同推动全球法律文明的进步。
讲座最后,董晓波教授与现场师生就有关东方主义在当前中国法律实践中的应用及争议、中国学术著作在海外的传播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孙雯教授向董晓波教授的精彩分享表示感谢。
文字:丁锦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