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3日,中美中心1991-92校友,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部教授、人文社会科学院前任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蔡永顺教授在匡亚明报告厅为中心师生就“中国官员的问责”做了主题讲座。
早在2001年,一本名为The Coming Collapse of China的书就预测中国在2012年可能会面临社会崩溃,书的作者给出的解释之一是中国****件的增加会导致社会不稳定。虽然西方学者所说的中国崩溃论与实际情况相差甚大,但是他们对于中国社会问题的担心也不无道理。对于中国官员而言,维护社会稳定是他们在发展经济之外的主要职责之一。而官员对于****件处理不得当有可能会造成政府对其进行问责的后果。
对官员进行问责的力度直接反应了国家的统治能力。如果官员不执行或歪曲执行中央政策,或者官员不受约束而谋取私利,则容易引起民众不满,有可能引发****件导致社会不稳定,因此对官员进行问责是紧迫和必须的。但同时,问责也面临着重重阻力。正如前苏联的例子,苏联政府可以对其他所有罪行进行无情和铁血的严惩,却能够容忍腐败。究其原因,是因为统治阶层中已经有相当多的人自己已经腐败,连强大的中央政治局也不愿意冒险而导致同精英阶级的对抗。与苏联形成鲜明反差的是香港和新加坡的案例。香港在1974年成立廉政公署,重点打击司法腐败和警察腐败问题,一扫黑金政治的陋习。新加坡在李光耀的领导下严厉打击腐败,在短时间内使得新加坡成为了世界最廉洁政府之一。
接着,蔡教授将视角转向中国,认为中国众多省市的现状以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使中国不能复制香港或新加坡的模式,提出了中国在处理官员的时候面临的两难困境:一方面,无原则容忍违纪官员会损害制度的合法性和本国的权威;另一方面,国家也要依赖官员群体来进行统治。从这两个角度来看,可以推断出中国处置官员的政治逻辑:首先是处罚的必要性,以保障高层权威,其次是容忍的原因,在于控制统治成本。所以,中国对官员的问责是以选择性处罚为原则来进行的。影响选择性处罚有三个重要变量:第一,官员失职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第二,责任归咎的方式,如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组织处理、司法审判;第三,官员逃避责任方法的有效性,比如说隐瞒事实,虚报矿难遇难人数;回避、转嫁责任,将本应地方政府承担的责任归咎于其他个人或群体;模糊因果关系等等。随后,蔡教授用事例,以及关于群体事件与官员问责的定量分析数据,进一步阐释了中国政府处理官员的尺度与惯例。
在讲座最后,同学们就当前政府反腐的成效、官员的治理模式等问题与蔡教授进行了问答和讨论。对相关问题感兴趣的同学可以阅读蔡教授的CollectiveResistance in China (StanfordUniversity Press, 2010),相信会有更大的收获。
(撰稿人:赵泽丰)